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英文名称为:China Enterprise Culture Improvemen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I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
本会是由我国从事企业文化研究与建设的人员、机构、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做到“四个服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促进我国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牢记“促进企业文化,服务企业发展”的办会宗旨,把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建成深受企业信赖的企业文化服务机构。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文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